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兼职合同受劳动法保证吗

兼职合同受劳动法保证吗

兼职合同,通常被称为非全日制用工,是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的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,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有上限,一般为平均每日不超过四小时,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。此外,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。

尽管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,但为了更好地保障双方权益,建议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明确约定工作内容、工作时间、薪酬福利、违约金等重要条款。

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兼职人员是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勤工俭学,那么他们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,不受《劳动法》的保护。

总结如下:

兼职合同受法律保护。

非全日制用工有工作时间上限和劳动报酬结算周期的规定。

建议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权益。

在校学生勤工俭学与企业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,不受《劳动法》保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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